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承担维权援助工作的工作站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我中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工作安排,我中心已完成全省市(地)局报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拟承担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工作站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快速维权部门实名反映(0451-87916653、87916665 邮箱:KSWQ87916653@163.com),并提供相关佐证。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名单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