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针对审查指南修改内容适应性调整预审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推进与《专利审查指南》的有效衔接,确保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案件符合初审要求,保护中心现将专利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各相关单位在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时,须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一、请求书中应当填写所有发明人的身份信息,发明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国籍或地区以及身份证件号码,并同步提交所有发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供预审核对。
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核实,专利代理委托书还应当由专利代理师签名。
三、已提交的预审案件可在预审答复阶段补充相关内容,不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